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生物质锅炉使用、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生物质锅炉专项联合检查的通知》要求,7月22日至27日,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联合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对金湾区6家企业9个生物质锅炉开展专项联合检查。
检查过程中,金湾分局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企业在用锅炉是否履行环评、验收、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是否建立并完善环保设施运行台账;是否使用合格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是否配备除尘设施,采样口开设是否规范;进料口是否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联网;锅炉废气是否达标排放;20蒸吨及以上锅炉是否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在线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情况。
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企业锅炉是否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锅炉实际燃用燃料是否与锅炉设计燃料、环评批复燃用燃料一致;是否为已停用、注销、拆除、改造的生物质锅炉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等情况开展检查。
经过检查,各企业在用生物质锅炉均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检查组要求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现场指导企业规范办理相关手续。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将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保障区域锅炉使用安全。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