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生物质能作为一种燃烧热值不输于煤炭的可再生能源,在发电、供热等领域已形成一定产业规模。
由国家十部委编制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发改能源[2017]2100号)和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21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均与生物质能供热紧密相关。
山东金格瑞根据企业从事生物质颗粒机械行业的多年心得,从4大方面剖析生物质能未来的行业走向。
1、生物质能应用广泛
屋檐处的排放管道冒着白色的烟雾,阳信县一户村民正在用以秸秆为原料的生物质成型燃料为自家取暖。
用生物质代替燃煤供热没什么味道,家里面积100平米左右,政府给了补贴,一个供暖季成本也就1200块钱。
与过去使用燃煤不同,用特定锅炉烧生物质成型燃料,只要燃烧充分,就不会出现黑烟滚滚的现象,取暖清洁了很多。
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是经过木屑造粒机生产线加工出来的。如图所示,就是木屑造粒机加工的颗粒燃料。
邻村李连芳村则使用的是小型生物质锅炉,为减少采暖季的大气污染、控制农村散煤直接燃烧,作为阳信县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的试点村,李连芳村2.8蒸吨生物质锅炉实现了村里76户人家的区域供热。
2、生物质热电联产,将成分布式电力市场交易的主要参与者
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或中小型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在具备售电、供热、甚至供冷的条件后,则转变为一个典型的分布式综合能源服务项目。
在拿到售配电资质后,完全可以充分参与分布式电力市场交易,为区域用能客户提供各类增值服务,提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综合效益。
《指导意见》中,支持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积极参与电力体制改革,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向配电网内用户售电。
3、排放无统一标准,业界急盼科学合理标准
我们了解到,各地不论户用或大型生物质利用项目,采用的大气排放标准并不一致。
参考山东当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村用生物质锅炉能够达到相应的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尽管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不会产生滚滚黑烟,也没有明显异味,但不论是农户自用生物质炉具还是小型生物质锅炉工厂,均没有实时环境监测系统。
多地生物质利用已能够达到国家火电标准,但由于燃煤和生物质燃料特性不同,直接执行各地针对煤电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的“超低排放”政策,则制约了行业发展,建立专门的生物质能环保排放标准及完善的环保监测体系,已成为生物质产业发展的关键一环。
目前生物质整个行业的体量还太小,这也是为什么一直没有专门的生物质行业排放标准的原因。
生物质原料成本较燃煤更高,是否投入那么多达到‘超低排放’环保标准,对企业来说实际上是个经济问题。
4、生物质能供热监管将会更加规范和严格
由于生物质能供热属于分布式能源,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产业链条长,这就为行业监管带来了挑战。
《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生物质能供热产业体系,将生物质能供热纳入能源管理体系,完善项目管理和技术管理,建立供热信息统计和监测评价体系。
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将组织制定生物质热电联产技术规范。环境保护部门将会制定生物质锅炉污染物排放国家或地方标准,建立完善环保监测体系,加强生物质热电联产和生物质锅炉供热项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
未来生物质排放指标体系的建立,首先需要制定统一的指标体系;二是确定哪些指标是必须的,设置合适的参照物,要高标准做好;三是标准不可“一刀切”,建议提供循序渐进的发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