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国家禁止薪柴直接燃烧而提倡生物质成型燃烧呢?
首先从薪柴的燃烧特性:
(一)干燥阶段。
初期随着燃烧的进行薪柴的水分不断蒸发,当温度达到100℃左右时,水分急剧蒸发直至薪柴被干燥。
(二)热解阶段。
干燥后,薪柴开始热解并析出挥发性气体。当温度达到150-180℃时,木材中的半纤维素开始分解;当温度达到280-350℃时,纤维素、木质素开始分解。分解、析出挥发分后的剩余物中含有中间产物焦油和大量木炭。
(三)挥发分着火燃烧阶段。
挥发分包括可燃性气体和非可燃性气体,挥发分中可燃物质在继续加热过程中与O2的化学反应急剧加快,形成明亮的黄色火焰。挥发分燃烧时,鉴于O2很难扩散到木炭表面木炭只能被加热而不能燃烧。
(四)木炭和重碳氢化合物燃烧阶段。
挥发分基本烧完后,O2扩散到木炭表面上使木炭开始燃烧,并发出蓝色火焰,此时的温度约为500-580℃。当温度至780-850时℃,重碳氢化合物开始燃烧。
(五)燃尽阶段。
木炭和重碳氢化合物燃烧完后,剩余的物质即为灰分。由于焦炭受到灰分包裹,空气较难渗透进入,故焦炭较难燃尽,最终残留余炭。
禁止薪柴直接燃烧而提倡生物质颗粒燃烧的理由:
1.燃烧热效率低:
薪柴直接燃烧的热效率十分低,一般只有10%-15%,这对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2.降低生态环境质量:
过量砍伐薪柴会破坏土地植被,降低涵养水源的能力,加速土壤侵蚀,从而造成生态环境恶化。
3.占用劳动力:
收集薪柴需要耗费大量的劳动时间和劳动力,从而产生劳动力占用问题。
4.破坏林木、植被:
为了获得更多的薪柴能源,会发生乱砍乱伐,破坏森林的现象,尤其是一些珍贵树种和经济价值较高的品种也会被破坏。
5.遗留安全隐患:
随处堆集薪柴,会造成居住环境的脏乱,容易诱发火灾、疾病等不安全隐患。
6.排放CO2:
大量燃烧薪柴,容易引起大气污染,从而影响环境。1991-2001年我国每年因薪柴消耗排放的CO2约占全国每年CO2排放量的3%-5%。1996至2003年间,中国农村薪柴在传统利用方式下产生的CO2年均为24054.11万t。2001年至2007年,云南农村薪柴所排放的CO2年均新增分别为44.2、61.5、72.9、70.7、69.5、64.6和62.0万t。
为什么经过木屑造粒机加工的生物自燃料就可以燃烧呢?
采用生物质燃烧可以实现生物质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1)含碳量较少,生物质燃料中含碳量最高也仅50%左右哦。
2)含氢量稍多,挥发分明显较多,生物质中的碳多数和氢结合成低分子的碳氢化合物,到一定得温度后热分解而析出挥发分,所以生物质燃料易引燃。
3)含氧量多,生物质燃料含氧量明显地多于煤炭,它使得生物质燃料更能够充分的燃烧。
4)密度小,生物质燃料的密度明显的较煤炭低,质地疏松,易于燃尽,灰炭中残留的炭量比煤灰中的碳含量少。
5)含硫量低,生物质燃料含硫量打多小于0.12%,锅炉不必设置脱硫装置。
6)生物质释放出的CO2很低,可以认为是CO2零排放。
7)生物质燃烧后的灰渣可以制造化肥。
8)生物质可以与煤混合燃烧,提高燃烧效率(此方法是国家绿色能源政策不允许的)。
9)采用生物质燃烧可以实现生物质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10)生物质燃料颗粒在进入木屑造粒机之前是经过烘干处理的,避免了薪柴因潮湿而需要用自身的热量烘干的尴尬,因此不会产生呕烟的现象,对大气的污染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