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长治沁源县发布2021年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实施方案,已进行生物质锅炉改造的农户,按照每户1000元标准享受生物质燃料。
以下为原文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源县2021年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沁源县2021年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沁源县2021年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实施方案
清洁取暖是持续改善我县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的有效手段,也是2022年北京冬、残奥会期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重要保障。为有效巩固我县清洁取暖成果,确保百姓“运行用得起、取暖效果好”,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对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进行运行补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供应和补贴要求
(一)清洁型煤、生物质燃料质量要求
农户供应型煤按照国家于2017年出台的GB34170-2017标准执行,主要指标有三项:发热量MJ/Kg≥24.00,全硫%≤0.5,挥发分%≤12.00;生物质燃料指标:热值>4000Kcal/kg,密度>1.1t/立方米,灰分≤1.1%,水分≤8%,燃烧率≥95%,排尘浓度≤80mg/m³,排烟黑度<1,热效率≥81%。
(二)补贴范围
全县2017年以来实施清洁取暖的农户,每户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三)补贴标准
1.对2020年进行清洁取暖环保炉具改造的农户,按照每户1000元标准享受符合清洁取暖标准的型煤;
2.已进行生物质锅炉改造的农户,按照每户1000元标准享受生物质燃料;
3.“煤改电”农户享受0.2元/千瓦时补贴,根据实际使用量发放,最高补贴电量5000千瓦时/户(即每户每采暖季最高补贴1000元),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负担;
4.“煤改气”农户享受1元/立方米的补贴,根据实际使用量发放,最高补贴气量1500立方米/户(即每户每采暖季最高补贴1500元),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负担;
5.实现集中供热改造和今年确定为集中供热改造的农户,享受供煤补贴500元/户;
6.“以醇代煤”农户享受每户补贴1000元。
二、资金来源
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来源为市下达的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和沁源县慈善会捐款,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齐。
三、供应和补贴办法
(一)清洁型煤供应、生物质燃料补贴
享受清洁型煤供应、生物质燃料补贴的农户,由当地村委会统一登记、公示,乡镇和当地派出所审核无误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生产和运输清洁型煤、生物质燃料的企业,各乡镇和村委负责协调将清洁型煤、生物质燃料发放至村民手中。
(二)“煤改电”“煤改气”补贴
对实现“煤改电”“煤改气”的农户,由乡镇组织,供电、供气企业负责,于次年4月1日—20日对农户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用电、用气量进行抄表核算,以乡镇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能源局、住建局审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将县慈善会捐款转至各乡镇,统一公示后发放到农户。
(三)集中供热、“以醇代煤”补贴
对实现集中供热、“以醇代煤”的农户,由村委、乡镇核对,上报县住建局、能源局审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将县慈善会捐款转至各乡镇,统一公示后发放到农户。